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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环中律师,上海金牌刑事辩护律师【手机(微信):13918930001】,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,上海知名律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专职代理刑事辩护、看守所会见、申请取保候审、适用缓刑、无罪辩护等刑事业务。承办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邢环中律师
手机号码:13918930001
邮箱地址:309031616@qq.com
执业证号:13101200810151520
执业机构: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层
公安机关对涉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主要通过“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”实现。
以下是相关规定和政策的核心内容:
一、政策依据与系统机制
法律基础
动态管控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来自2011年发布的《戒毒条例》第四条,明确公安机关需对吸毒人员登记并实行动态管控。
系统运行机制
动态管控系统于2006年启用,覆盖全国在册吸毒人员及涉毒犯罪人员信息,通过身份证信息联网实现预警。当涉毒人员使用身份证登记(如酒店、高铁、网吧等),系统自动触发预警,辖区民警需到场核查并开展尿检等措施
二、管控措施与分级管理
管控措施
定期检测:
社区戒毒/康复人员需接受定期尿检或毛发检测,频率通常为第一年2个月一次,第二年3个月一次,第三年半年一次。
双向管控:
对长期外出人员,通过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联动管理,确保实时掌握动态。
重点行业监管:
物流寄递、娱乐场所、医疗行业等需配合禁毒筛查,如深圳要求用人单位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岗位进行涉毒筛查。
风险分级管理
动态管控分高、中、低三级(通常以红、黄、绿码标示),根据复吸风险调整管控强度。例如:高风险(红码):社区戒毒/康复期间人员,需每月检测;低风险(绿码):戒断三年未复吸者,可降低检测频率,但信息仍保留在系统中。
三、解除管控的条件与难点
解除条件
《戒毒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戒断3年未复吸且定期接受监督检测的人员,可申请解除动态管控。
需通过社区戒毒/康复协议完成尿检要求,并由基层派出所向省级公安部门递交申请。
实操难点
权限限制:解除权限仅限省级公安部门,基层仅能提交申请,流程复杂且耗时。
信息残留:即使解除管控,吸毒记录仍可能保留在部分系统中,影响就业、出行等权益。
考核压力:部分地区因禁毒考核指标,可能倾向于延长管控或提高检测频率
动态管控是公安机关预防毒品犯罪的核心手段,但实际操作中需平衡社会安全与个人权利。尽管解除条件明确,但受限于权限、流程和地方执行差异,彻底退出系统仍较困难。未来需进一步优化分级管理机制,推动地方落实政策灵活性,同时加强社会支持以减少复吸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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